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
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
雄县、容城、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为做好新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,经新区领导批准,在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开发了48个公益性岗位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1、德才兼备原则
2、民主公开原则
3、公平竞争原则
4、择优录取原则
二、招聘人员范围
雄安新区辖区内常住人口(有户口本或居住证)中,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、毕业半年以上五年以内、30周岁以下(截止2019年1月1日)且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。
三、招聘人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拥护国家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;
3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良好的品行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4、身体健康;
5、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。
不得招聘的情形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;
2、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,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、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、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;
5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四、岗位设置
此次招聘共计48个岗位。其中:工商代理员6个,人力资源管理员3个, 自助区辅导员4个,联合踏勘员6个,档案管理员4个,政务服务咨询热线话务员10个,会议服务员5个,安全巡逻员4个,引导服务员6个。
五、岗位待遇
参照三县最低工资标准,暂定工资2000元/月,并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;缴纳养老、医疗(生育)、失业、工伤保险;工作时限3年。公益性岗位具体政策由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。
六、人员管理
被招聘人员劳资关系由三县人社部门管理,人员由新区管委会调剂使用,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。
七、招聘程序
由三县人社部门负责报名、面试、体检、公示等相关手续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
报名日期:2019年1月2日–1月15日
报名地点:雄县就业服务局二楼
报名电话:5811829
2018年12月28日